当前位置 首页 > 看资讯 > 学历教育 > 正文
2018年广州中考招生考试报名将于3月12日-16日进行
发布:管理员 时间:2018/3/13 阅读:110 次

2018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将于3月12日-16日进行。本次报名继续采取报名点核验学生报名资格、派发考生号再由考生网上填写报名信息的方式进行。

各类考生须先到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核验: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于3月12日-14日,到学籍所在初中学校报名;我市户籍的往届生和返穗生于14日-16日,到户籍所在区招考办(基教科)报名;我市往届借读生于14日-16日,到原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招考办(基教科)报名;无我市学籍的港澳台或国外来穗生于14日-16日,到居住地所在区招考办(基教科)报名。

考生完成资格核验和摄像后,凭考生号和密码登录中考服务平台(http://zhongkao.gzzk.cn/)进行网上报名,主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申报各类升学资格和体育考试项目,最迟须于3月16日17:00前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确认,逾期未确认的,报名无效。申报相关资格的考生,还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报名点提交审核材料。此外,在我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统一升学的考生,须交纳考试费。

今年是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政策全面实施的第二年,为进一步提高来穗人员随迁子女资格审核工作效率,已于初三上学期末预先采集了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身份证信息,并通过市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对采集的考生监护人户籍、社保和居住证数据进行比对和审核。预审结果在中考服务平台的考生个人信箱发布,以便考生有充足时间准备相关材料。中考报名期间,考生通过中考服务平台进行随迁子女资格网上申报,审核工作将同步进行,审核结果将在中考服务平台更新,考生可登录查询各项条件审核结果,对结果有异议的,可提供相关复核材料到初中学校进行申诉。5月11日前,各初中学校公示通过资格审核的随迁子女名单。不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选择继续留在我市报名和升学,报考在我市招生的民办高中和中职学校,也可选择回原籍升学。

在升学资格方面,今年高中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新增“优粤卡”持有人随迁子女,加分和照顾录取考生新增“公安烈士子女”和“公安英模(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子女”。其他各类升学资格申请条件保持不变。需提醒考生注意的是,指标生的报考资格无需考生网上申报,中考服务平台将直接呈现有关的资格信息和审核状态,考生可实时查阅。指标生报考资格的认定有时间限制,户籍迁入我市的截止日期和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资格认定日期均以3月30日截止,逾期均不予享受指标生报考资格。3月30日后审核通过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不予享受指标生资格,只享受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资格。

今年考生报考范围有所调整,一是按照《番禺区南沙区行政区划调整交接协议书》约定,今年南沙三镇(东涌镇、榄核镇和大岗镇)的过渡期已满,南沙三镇考生须按自身情况选择学籍或户籍所在区升学。二是我市认定的广州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可在提前批面向全市招生,其中区属公办广州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全市招收户籍生,且招收外区户籍生比例不超过学校招生总计划的15%。广州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不参与指标到校招生。

各类考生具体报考范围、各类升学资格申报所需条件和材料、以及相关报名要求,考生可通过广州招考网、“广州招考”官方微博和微信查阅,我办也将第一时间通过上述渠道发布各类中考资讯。同时,为更好地为考生答疑解惑,我办将于报名前一日(3月11日9:30-11:30)举行“阳光招考在线”报名专场电话咨询会,届时将由市教育局、市招考办和11区招考办(基教科)工作人员在线接听来电,欢迎广大考生和家长拨打118114参与咨询。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6日

作者: 来源:

文章内容版权声明

1、本网转载文字、图片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并且不以盈利为目的,转载稿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对于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所有人联系,如果本网所转载稿件的作者或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于文章转载发布时间起两周内使用用电子邮件(zexiaotong@163.com)通知本网,本网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择校通”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择校通”所有,转载请署名“择校通”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推荐阅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