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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普通高考考生补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管理员 时间:2018/1/22 阅读:102 次
各区招考办: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补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18〕3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8年高考补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报名对象 
符合在我市参加高考报名的条件,此前未参加高考报名、没有取得高考报名号和报名回执的考生(含已符合我市高考报名条件未参加高考报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退伍军人和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及现代学徒制试点的考生)予以补报名。 
二、补报名时间 
补报名时间:2018年2月25日-28日。 
三、补报名条件 
报名资格和条件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17〕21号)和《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穗招考办〔2017〕313号)文件执行。 
鉴于今年我省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等全省术科统一考试的科目1月份已经结束考试。因此,补报名期间,上述科目的考生不列入补报名范围。 
四、补报名流程 
(一)普通考生补报名流程。 
1.考生向就读学校或户籍所在区的招生办(见附件1)领取高考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并采集指纹信息。 
2.前往指定摄像点(见附件2)采集电子照片。 
3.凭该报名号和初始密码,考生登录广州市高考报名系统(http://gaokao.gzzk.cn),认真填写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信息确认”。 
4.到报名点办理缴费等确认报名手续。 
(二)随迁子女补报名流程。 
1.考生在2月9日前向就读学校或户籍所在区的招生办提出报名申请,并提交随迁子女报名审核材料。报名点对报名审核材料进行初审,同时在“广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核系统” (网址:http://zgsh.gzzk.cn/,以下简称“审核系统”)采集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身份信息。 
2.考生在2月12日前登录审核系统,录入详细的审核信息。报名点在2月14日前上传相关材料并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和住所进行认定。 
3.市招考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随迁子女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复审,复审通过的考生可按照上述普通考生补报名流程进行高考补报名。未能在2月25日前通过审核的随迁子女,不接受补报名。 
五、补报名考生的体检安排 
补报名考生的体检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广州市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穗教招考〔2017〕3号)执行。补报名考生的体检工作安排在3月12日前进行,体检结果由区招考办于3月15日前上传提交至省报名系统。 
六、其他要求 
(一)各区招考办和各报名点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确保我市2018年普通高考考生补报名工作顺利进行。各报名点要认真核准考生录入的信息是否准确,重点核准考生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民族等基本信息。 
(二)考生要认真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必须认真办理补报名确认手续,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考生报名信息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自己的切身利益,考生考试、录取以及升学后的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电子注册,都将以自己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为准。考生要认真填写和核对报名信息,如有疑问须向学校老师和家长咨询。在报名现场信息确认时,考生须认真细致校对报名信息内容的打印清单,对包括考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及报考信息,均要逐字认真核实,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校对和核准工作,切忌因报名信息的错漏而影响考试、录取以及升学后的学籍管理。 
需补报名的考生要严格按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2月25日至2月28日)进行网上预报名和办理补报名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三)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报名将于3月1日-15日进行,拟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但未办理高考报名手续的考生,须在补报名期间(2月25-28日)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否则不得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 
(四)为方便现代学徒制考生报名和考试,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拟报考现代学徒制的考生,允许跨市报考。此类考生应由试点高职院校根据《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内容,要求合作企业报考人员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在补报名期间集中到合作企业所在地的区招考办办理补报名手续。试点高职院校要主动与企业所在地的区招考办沟通协调,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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